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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
对石家庄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04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轨道办 时间:2019.08.20
赵永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我市发展城市轻轨交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轨道交通建设的关心与支持。轻轨系统是城市轨道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轨道交通的分类标准,高峰小时运量在3万人次以上的为地铁,1-3万人次的为轻轨。和地铁相比,由于运量较低,轻轨一般采用地面高架敷设,造价约为地铁的1/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文)的要求,地铁和轻轨都应纳入《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审批立项。
  我市现行的《石家庄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编制于2009年,于2010年获得政府批复,研究范围主要为城市主城区,制式以地铁为主,并未对轻轨系统进行深入研究。2015年,我办启动了新版《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的编制工作,规划范围拓展到整个市域,包含了市域快线(轻轨的一种)、轨道普线和中低运量轨道系统三个层次组成。计划到规划期末基本形成覆盖主城区、通达四组团、连接各县城的轨道交通网络体系。目前,新版《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已形成初步成果,待纳入新版《城市总体规划》获批后,我办即可开始《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报告》、《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上报工作。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