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南牛停车场工艺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集成包招标公告
时间:2024.01.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南牛停车场工艺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集成包,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40%+6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南牛停车场工艺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集成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是线网中的东西向骨干线,连接了现有老城中心、东部高新区中心及重点发展的正定新区中心,在线网中起到了“一线串三心”的作用,是中心城空间拓展的基线。线路全长41.1km,全线设车辆段与综合基地1座,停车场2座,分别为西兆通车辆基地、张营停车场和南牛停车场。其中西兆通车辆基地和张营停车场为一期工程,南牛停车场为二期工程。南牛停车场承担本场配属车辆的列检、双周三月检工作,本线配属列车的临修及定修、架修、大修由1号线的西兆通车辆基地承担。
本次将对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南牛停车场工艺设备集成包进行招标采购。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本工程范围包括集成包所有工艺设备的供货、设计、生产、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现场试验及试运转、设备现场验收和生产厂培训、用户现场培训、质保期内的服务、竣工资料组卷排版等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交货期
计划供货时间2024年底(暂定),具体时间招标方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进行确定。
2.6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其中轨道车的卸车场地为1号线一期工程西兆通车辆基地,长轨通后转线至南牛停车场)。
2.7 质保期
质保期自试运营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
2.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轨道交通工程车辆段或停车场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600万元人民币的工艺设备集成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4.4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注:1号线二期工程南牛停车场工艺设备监理人为: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3.4.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3日09时00分至2024年1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付卫强
联系电话:0311-6652066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
联系人:魏增旺、石雅雅
联系电话:18059096610、15075171180
电子邮件:8504097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10-67169793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